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;
家庭暴力事实认定及损害赔偿;
婚内共同房产、存款、车辆的分割;
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、探望权问题。
证据固定:协助整理报警记录、伤情鉴定、医疗票据、聊天记录、分居证明等,构建完整家暴证据链;
财产核查:向法院申请调查令,调取被告银行流水、房产登记、车辆信息,查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;
抚养权论证:收集原告稳定收入、居住环境、女儿长期随母生活、被告家暴不利于子女成长等证据,主张 “子女利益大化”;
法理结合:依据《民法典》第 1079 条(离婚法定情形)、1087 条(财产分割)、1091 条(家暴损害赔偿)等规定,主张离婚、多分财产、损害赔偿及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。
准予离婚:认定被告家暴致夫妻感情破裂,依法解除婚姻关系;
抚养权: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,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0 元至 18 周岁,享有每周一次探望权;
财产分割:婚内房产归原告所有,原告支付被告房屋补偿款 85 万元(原告多分 60%);车辆、存款依法平均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;
损害赔偿:被告支付原告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 3 万元。
家暴维权:精准固定家暴证据,成功认定过错,支持损害赔偿并实现财产倾斜分割;
权益大化:为女方争取抚养权、多分房产、精神赔偿,全面保障妇女及子女合法权益;
专业高效:熟悉本地司法实践,庭前充分准备、庭审有力抗辩,一、二审均获胜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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